一、《侵权责任法》谁主张谁举证吗?
《侵权责任法》已正式的废止,现由《民法典》替代所有的条款;
侵权责任向法院主张赔偿的,并不是全部案件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例如生态环境侵权的,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侵权方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侵权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如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承认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信件、电报、电传等材料;
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证明伤情的医疗单位诊断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书、伤残等级评定书、医药费、住院费单据。请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票据;请求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受害人工作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受害人工资收入证明等;请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需专人护理的证据;
4、财物受到侵害的,提供财物受损情况的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
。如物证、照片、证人证言、受损财物原价值、受损程度评定、修理费用等证据材料;5、因产品质量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后果的证明材料;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权责任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在法律的规定中有八种情形是利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只有侵权人有证据来证明不是自己的责任,那么才不会承担该有的责任,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没有了!